安乐死的坏处(如果一个人得了癌症或者慢性病)

问大家一个问题,你怕死吗?估计没人说不怕。但是还有一个残酷真相是:其实死是容易的,一分钟不到就可以了,但是还有比死亡可怕几百倍的事,那就是癌症疼痛。

病魔的可怕之处,有两个,一个是中晚期发现的癌症,往往治愈率很低,基本就是宣布死刑,第二个就是癌症后期往往伴有癌性疼痛。

据WHO报告,中国每年新发患者大约180余万,死亡人数将近130万,平均因为癌症死亡的人是3562人,每天忍受癌症疼痛的人有100万以上。

70%的晚期癌症患者认为癌痛是主要症状,30%的癌症病人有难以忍受的剧烈疼痛。对癌痛的恐惧使很多患者都有生不如死的感觉。

其实,不光癌症,很多疾病发展到中后期都会伴随着人类无法承受之痛,糖尿病,偏瘫,痛风,这些不死的癌症,这些慢性病,因为发病时间太长,所以它对患者造成的身心痛苦甚至比癌症还要严重。

既然各种无法忍受的疼痛让人生不如死,那么干脆马上死去不行吗?不行,因为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禁止安乐死,所以想安乐死难于上青天。

上世纪80年代,一个好心的医生蒲连升,因为不忍心看到一个得了癌症的老太太被疼痛折磨得死去活来,在患者的儿子王明成的哀求下,对患者实施了安乐死。但是事后浦连升和王明成以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入狱。

许多老百姓非常同情蒲连升和王明成,强烈呼吁无罪释放两个大好人。但是有时候法律和人情是矛盾的,合法的事情不一定合乎情理,合理的事情未必合法。

法院虽然坚持原判认定二人属于故意杀人,但是6年之后,王明成、蒲连升被无罪释放。

然而,10多年后的2000年,王明成自己也得了胃癌,癌症晚期的痛苦让他难以忍受,他请求实行安乐死,但是没有医生敢去做,王明成只好在极度痛苦中慢慢死去。

那么国家为什么不允许安乐死呢?我想可能是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一个人如果得了大病,特别是老年人,会感觉自己拖累了家庭,有一种愧疚感,如果允许安乐死,他们迫于无奈只能选择安乐死,这等于把他们生存的希望完全给掐灭了。

第二,如果安乐死合法化,估计很多患者会申请安乐死,包括一些本来有可能治愈的患者,如果哪个老人不申请安乐死,那么他就会遭受有形或者无形压力。就像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就会给不买车的人造成一种压力,不管是否需要,不管自己经济状况如何,贷款也要买车。

第三,不允许安乐死合法化的另一个原因是,一些不孝的子女,很可能会以安乐死为借口,对老人实施变相谋杀,因为在现有条件下,很难判断老人是否真的完全出于自愿而要求安乐死。

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减轻病魔给我们造成的痛苦呢?

黄帝内经中有句话说,人应该“无疾而终,度百岁乃去”。

根据科学家推算,一个人的自然寿命大概120岁左右,如果活到100多岁,即使得了病,因为人的各种器官已经老化,他会很快死去,所以就避免或者减少了痛苦。

相反,如果一个人四五十岁就得癌症或者慢性病的话,因为他的各种器官功能还非常强大,所以从得病到死亡,就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遭受非人痛苦在所难免。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不注意身体健康,胡吃海喝熬夜不运动,结果年纪轻轻就得了三高、糖尿病、痛风或者癌症。

这些病不是马上就能死掉的,要拖好多年,一步步加重、恶化,最终死亡。这个过程中,四处求医问药、打针吃药、放疗化疗、手术开刀,遭受了无穷痛苦折磨。

但是不管你想不想死,这个决定权不在你自己手里,在你的家人、医生、道德和国家法律的手里!

所以,想长命百岁少受罪,只有一个办法,从年轻时就是让你的身体足够健康,直到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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