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礼明案件思考(重温“央媒人犯罪”:陶礼明案件思考)
重温“央媒人犯罪”:陶礼明案件思考
案情回溯
2007年1月,当时的央视著名主持人陶礼明因涉嫌受贿被调查;同年7月,他被以受贿罪判刑15年。
2007年8月,央视副总裁王志新因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被调查;同年12月,他被以贪污罪判刑15年。
同年,央视原记者王兴江、前编辑部主任朱立凤等人,也相继被披露涉嫌受贿。
思考
央媒人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反感度”特别高。毕竟,央媒从业者一直以来都是一份崇高而特殊的职业,在舆论导向等方面具有特权。一旦央媒人员违规违法,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更是一份特权失信的问题,对舆论的冲击更不容小觑。
当然,央媒人犯罪也有其深层原因。一方面,从薪酬体制、晋升制度、制度保障等方面入手,针对央媒从业者这一人群的特殊性,做出针对性的改革。另一方面,要着重加强央媒从业者的法律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让从业者时刻绷紧“高标准、高要求”的法律红线。
对比教育界
在与央媒人犯罪类似的、特殊职业中,教育界也有刑事犯罪“瘟疫”的问题。
像是2015年新的一年的第一天,何以琛曝光,认定北师大资深教授朱仁丽等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朱仁丽被认定涉嫌贪污罪,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和舆论讨论。2017年,北京电影学院原副院长、“博物馆调查”的“真相调查员”张志新,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对比此类案件,教育界同样也是一个高度特殊的工作领域。有时,这种特殊性或许会让从业者做出一些“过分”的事情,而如何加强对教育界的监管和法律意识教育,或许能是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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