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二手车过户在哪里办(6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5月31日,记者从云南省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现场推进会上获悉,6月1日起,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将在昆明正式试点推行。

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我省交易二手车79865辆,同比增长66%,交易金额45.67亿元,同比增长88.05%。此前,车辆异地交易手续繁琐,必须先在车辆原登记地(转出地)办理发票开具、车辆交验和机动车实物档案提取,再到转入地办理相关转入手续,造成两头往返奔跑、耗时耗力耗成本。

6月1日起,群众在昆明跨省购买二手机动车可实现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无需两地往返。

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交易地

转入地相关企业也可开具销售发票

日前,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原登记地(转出地)或者买方住所地(转入地)进行二手车交易,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也就是说,6月1日起,群众在昆明跨省购买二手机动车,可以与卖方协商选择在昆明进行二手车交易,由昆明办理此交易的二手车相关企业来开具二手车统一销售发票,不再受原注册地的限制。

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

“两次登记查验”变为“一次登记查验”

《通知》明确,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可以在车辆转入地或转出地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

对在转入地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应当向转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不需要返回转出地交验机动车、提取机动车登记实物档案。

对在转出地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应当向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不需要提取机动车登记实物档案,并在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限内向转入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转入。

这意味着,6月1日起,群众在昆明跨省购买二手机动车,无需再到转出地交验机动车、办理转出和提取机动车实物档案,而是由昆明的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

二手车交易相关企业

需通过平台或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通知》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在办理二手车交易事宜前,应当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准确采集并及时报送相关交易信息。

据悉,云南已经开通“云南省二手车流通业务数据平台”的交易市场可通过该平台报送信息,未开通该平台的交易市场则可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采集报送。

6月1日起,昆明交警还将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服务,群众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如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朱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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