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管理局(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大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11月30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第10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行动新闻发布会。广东将结合“122”设立10周年,以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为宣传主题,组织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发布会上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胡平介绍

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主要有 3个方面



0 1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2月2日至5日,在广州市英雄广场设置第10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主会场,在越秀公园、广州大学城、广州市儿童公园、南沙万达广场等4个人流量较多的地区设置分会场,回顾10年来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成效,展示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成果,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全民普法宣传和文明礼让教育活动。


0 2
启动“微光计划”

12月2日,联合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快手,共同启动2021年度交通安全公益项目“微光计划”,借助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帮助因交通事故致残致伤致困家庭的未成年人,传递社会人文关怀。


0 3
组织主题宣传展览

联动主流权威媒体,组织策划“最美交警”主题展览活动,发动交通参与者、媒体人、民辅警及其家属踊跃投稿,在线上设置网络专区、线下举办主题展览,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公安交警队伍“保安全、保畅通、强服务”的良好形象。


这十年

也是广东人车路大发展的十年

截至目前

广东驾驶人数量 超4000万人

机动车保有量 超3000万辆

高速公路通车里程 突破1万公里


胡平表示,近十年来,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强服务”工作目标,通过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道路秩序专项整治、坚持科技强警战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有效、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据统计,2014年以来,广东在道路里程、机动车、驾驶人年均分别增加0.76%、5.7%、8.3%的情况下, 实现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年均减少6.5%


回顾这十年

  • 解决突出问题,广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三个转变”。

  • 落实“放管服”举措,每年为企业群众节约成本费用约5亿元。

  • 应急救援多管齐下,事故伤员死亡率从16.4%下降至10.2%。



关键词:综合治理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于2002年到达高点,为扭转局面,省政府于2003年成立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2019年调整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常务副省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公安、交通的两位副省长为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通过充分发挥省“道安办”议事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密切联动,推动解决影响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三个转变”。


一是 由“单打独斗”向“综合治理”的转变 。着力破除公安交管部门“单打独斗”困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部门支持,压实管理责任,实施综合治理。省委李希书记亲自点题推进系统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省政府常务会议连续3年专题审议交通安全议题并开展综合治理行动。高规格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位省领导任召集人,省市县乡四级“道安办”实现部门合署办公、实体化运作。 省“道安办”出台《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每年给各市市委书记、市长寄发《交通安全管理一封信》,累计对9个市、20个县市区政府挂牌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道路交通在各级安全生产考核中的权重由5%大幅提高至36.8%,真正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一票否决”。2018年以来,对119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生产经营性责任事故全部开展深度调查,累计对除肇事驾驶人以外的315名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问责处理乡镇政府、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共计1722人,力度全国第一。



二是 由“末端管理”向“前端治理”的转变 。在保持路面秩序管控力度不减的前提下,更加重视源头风险的管控。在全国首创“企业画像”,最早建设重点车辆监控预警平台,全省3.2万家“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和83.3万辆重点车辆实现“上图”管理。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滚动“清零”,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持续保持在99.5%以上。推动机动车驾考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严把驾驶人准入关。大力推动道路隐患治理,累计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7万公里,对1048处事故多发的隐患路段实行省市县三级督办治理,建设2.3万处“平安村口”,实现国省道沿线全覆盖,因道路隐患问题引发的事故大幅减少。


三是 由“大水漫灌”向“靶向治理”的转变 。不搞大水漫灌,紧盯造成事故伤亡的酒驾醉驾、货车超限超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农村地区、事故救援等关键环节,靶向治理、精准施策,实现管理效能最优解。集中警力打击酒驾醉驾,近3年来查处酒醉驾41万起,打击酒驾已经成为交警执法最亮的名片。与交通运输部门实施联合治超,严格“一超四罚”,强化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执行危化品运输车“高速公路0至6时禁行”和事故熔断机制,近3年涉货车、危化车事故死亡人数年均下降9.7%。疏堵结合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治理,在全省推行“断油断修”政策,推广“带牌销售”,推进“送考下乡”,严查五类违法,涉摩电事故大幅减少,头盔佩戴率、号牌悬挂率、遵章守法率大幅提高。推动全省农村地区建设2.1万个交通安全劝导站,聘用2.6万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守住出村口,近3年来累计劝导教育轻微违法9562万宗。全省1500多个派出所、5000多名派出所民警参与交通管理,授予执法权限,累计查处交通违法262万起,补齐农村管理短板。打通救援绿色通道,规范390家定点救治医院和1633名医疗专家管理,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3.4亿元,事故伤员死亡率由2012年的16.4%下降至现在的10.2%。




关键词:回应出行需求


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大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治理现代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 推动多元治理格局 。推动将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纳入各级政府工程,完善多方参与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机制。


二是 深化治乱疏堵行动 。紧盯“三驾”“三乱”“两闯”“两牌”等突出违法行为,分阶段、分重点、多频次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固化“不礼让斑马线”整治成果,打造路口文明。以邮政寄递、外卖行为重点,推动落实行业、企业主体责任,严管城市快递、送餐车辆交通秩序。


三是 精细优化交通组织 。全面排查交通堵点、乱点和安全隐患点,逐一制定落实治理方案。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持续推进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


四是 创新管理勤务机制 。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构建情报研判主导、高效扁平指挥、精准机动勤务、实时监督监管“四位一体”现代城市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推广责任型勤务机制,实现精准打击、精准治堵。在全省1200多所学校推行“警家校”校园护畅模式,建立多方联动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平台。




关键词:“放管服”改革


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安部部署,落实交管服务便民利企新举措,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近年来共分7批落实7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举措,促进降本增效,优化营商环境,免提交、免拓印、免复印、免填写成为每项业务基本要求,预计每年为企业群众节约成本费用约5亿元,补换领牌证平均办理时间缩短0.6小时。


一是 探索推出广东特点的便民措施 。2017年推出轻微交通事故线上报警处理,被公安部全国推广后,又于2019年推出“广东110”视频处理轻微交通事故;2018年全省各级交警部门办事大厅设立处理交通管理疑难问题“一号窗口”,避免群众多地奔波。



二是 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自1984年国务院授权我省开展港澳车辆入出境业务以来,我省不断探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受理、审批、制证分岗定责的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核减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审批环节,推行线上办理模式,参照内地车辆实施便民服务举措,落实港澳机动车跨境通行便利政策,推动“澳车北上”政策实施,推进“港车北上”工作。


三是 不断延伸交通管理服务触角 。大力推行社会服务,推动在医院、大型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安装车管业务自助办理终端,方便群众自主办理业务。推广社会代办服务,增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业务受理范围。充分利用邮政网点资源,全面推广邮政代办车管业务,把交管业务送到县乡群众的家门口。



关键词:宣传教育


一是 大力开展宣教阵地建设 。自2014年以来,向全省补助1823万建设36个交通安全宣教基地,推动全省300个高速服务区,1351个农村警保合作劝导站、714家示范单位建设宣传阵地示范点。依托宣教基地,抓好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同时拓展线上教育渠道,实行“学法减分”,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再培训、再教育。


二是 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宣教工作 。制定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教育大纲,2018年编写出版《广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读本》丛书一套4本,免费发放给全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推动“小手拉大手”。对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进行数据研判,定期精准推送信息,近3年累计发送短信1.68亿条。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持续10年进农村、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宣讲,3400万交通参与者受到教育。连续多年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安全文明驾驶人”“广东好司机”等评选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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