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越狱(狱警组团“优待”涉黑罪犯)

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6人组团“优待”涉黑罪犯的消息曾备受外界关注。通报提到:

2002年1月,席某某因抢劫罪被判了11年,2003年9月调入锡林浩特监狱服刑。服刑期间,席某某先后三次减刑,2007年11月20日释放。

服刑期间,席某某指使其他服刑人员挖通监狱通往院外的暖气地沟,随意出入监狱,监狱不闻不问。2005年7月,席某某在服刑期内脱离监管,驾驶汽车交通肇事,致使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让死者顶包。52天后,席某某又伙同他人制造了一起1人被重伤害的刑事案件。

即使席某某犯下了种种罪行,锡林浩特监狱民警仍为其记功减刑,编造虚假考核材料,并由其他服刑人员代替狱警和席某某签字,导致席某某被提前释放。

2018年12月27日,赵庆林等16名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被给予双开、留党察看等处分。

赵庆林等人的行为,有的已涉嫌犯罪,理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鉴于已过追诉时效,遂做出上述处理。


2017年6月2日至10日,席某某等纠集多人,以勒索财产为目的,前往某煤业公司三十里煤矿选煤厂聚众要挟,阻止工人作业、禁止货车拉煤,先后打伤6名工人,勒索100万人民币。

服刑期间挖地沟越狱的席某某到底是谁,何以受到狱警组团“优待”?

据内蒙古日报,席某某原名席贵军,绰号“地宝”。东乌旗华蒙煤业公司股东刘立章控告,2017年6月2日至10日,席贵军等纠集多人,以勒索财产为目的,前往该煤业公司三十里煤矿选煤厂聚众要挟,阻止工人作业、禁止货车拉煤,先后打伤6名工人,抢夺该厂财务账册等。

席贵军当面强行索要选煤厂运输收益500万元,且要求选煤厂每生产1吨精煤抽利50元。刘立章急于恢复生产,被迫答应给500万元,先付100万元,请求允许选煤厂恢复生产。

席贵军不答应,要求刘立章马上付款。无奈,刘立章向席贵军指定银行卡账号汇入100万元。次日,团伙打电话催要后续款项,刘立章遂向锡盟公安局、自治区公安厅报案,引起有关部门关注。6月10日,席贵军等人再次前往该厂实施勒索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席贵军等11人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法院审理查明,席贵军等以受人委托要借款的名义,纠集多人前往洗煤厂,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拦截车辆、阻止生产,还以此要挟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极其恶劣。

席贵军以犯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他人员被判2至13年不等。席贵军提出上诉,5月29日二审法院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监狱受优待的,还有大名鼎鼎的人世恶魔孙小果。

1994年,只有17岁的孙小果伙同几名社会上的无业青年,光天化日之下,在马路上将两名年轻女孩拉上车,并带到偏僻处实施轮奸。因为孙小果当年还未满18岁,也不是主犯,所以只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但实际上,这次他并没有服刑,甚至是一天牢都没坐过。

他那当民警的母亲和在公安局当副局长的继父,利用强大的关系网,给孙小果弄了一个假的病例,争取了保外就医。

孙小果这次犯下的罪行在其父母的庇护之下,就这样毫发无损地逃过了刑罚。

仅仅三年之后,也就是1997年,在云南的一处宾馆内,孙小果一周时间之内,先后强奸了4名女孩,其中1名还未满14岁。另外的3名女孩都是18岁之下的未成年人。

据后来警方的调查,孙小果及其团伙在1997年4月到11月期间,一共犯下至少8起的罪行,其作案的手段极其残暴、恶劣。

据负责此案件的民警披露,孙小果有一次,让一个女孩咬着一个石茶几的面板,用嘴咬住,然后他在上面一脚踢下去。当时女孩反抗不愿意,他就让手下的人把女孩拖到楼下去打,而他告诉手下的打人标准是,打到他认不出来。

这位民警还说,在他去向当年那些受害者取证时,其中一个被害女孩,提到当年的情况时,浑身都还会禁不住地颤栗。

1998年,孙小果因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其母亲孙鹤予因为包庇罪被开除公职,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继父李桥忠也因违规办理孙小果的取保候审而受到了留党察看两年,并撤职处分。

但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个本应该立即执行死刑的孙小果,在1999年的二审中被改判成了缓期两年执行。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这两年期间罪犯没有新的犯罪事件,是可以将死缓转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


来源:重案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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