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的坏处(为什么“安乐死”在国内风靡?)
提起“安乐死”在国内很多人并不陌生,可是也仅仅是熟悉而已,“安乐死”在国内很多时候,是严格禁止的,这与海外的欧美国家有着巨大的不同,“安乐死”可以帮助患者减轻痛苦,同时帮助患者体面地离开。
而在国内而言,只要患者不到最后一秒,那么都应该以救死扶伤为己任,“安乐死”说到底是使用药物的方式,让患者离开这个世界,也是属于间接地谋害生命,这在国内的不仅为道义不接受,而且也是在法律范围内被禁止的。
“安乐死”自从诞生以来,就一直饱受争议
可以说,“安乐死”从诞生开始,就一直饱受争议,之所以出现“安乐死”,主要还是因为很多人不能够亲眼面对病痛的折磨,或者无法忍受最后一些病痛的痛苦,选择更加简单和便捷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一生。
一般而言,一般选择“安乐死”大部分人,都是与病痛相关的,与“安乐死”相关的人的案例,一般都是有些悲剧色彩在内,比如说因为病痛导致家庭倾家荡产,抑或者是因为一些病症到了晚期,在治疗已经没有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治疗不仅要继续掏空家底,另外一方面也会让患者本人身体承受极大的痛苦,在那个时候,选择继续活下去,有时候会带来更大的折磨,甚至无望和无助,面对死亡其实只是迟早的事情。
而在这个过程中,还会对于生者而言,也是一种巨大的折磨,所以“安乐死”就这样诞生了,“安乐死”主要是使用一种药品,给患者进行口服或者注射,进而在睡眠中或者安详当中,安然地度过自己的一生。
可以说,如今的“安乐死”在海外很多国家是被允许的,对于这些国家而言,“安乐死”也是属于一种人性关怀,其实就和“临终关怀”一样,只要经过患者或者亲属同意,那么是可以为患者提供这项服务的。
而因为“安乐死”,全世界很多国家被疾病所折磨和疼痛的患者,最终脱离了痛苦,可是这样风靡的“安乐死”也在很多国家其实是不认可的,所以即使是帮助患者减轻痛苦,但是这种残害生命的方式。依旧时至今日众说纷纭。
“安乐死”为何在国内水土不服,最重要的原因是什么?
“安乐死”虽然在如今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被允许和认可的,为什么在国内却是被禁止的,原因很简单,很核心的一点在于,即使是很多患者或者患者亲属,同意“安乐死”,可是即使如此,那依旧是属于残害生命。
首先在国内,医生天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的,患者不到最后一秒,那么医生最大职责就是帮助患者延续生命,医生不会用这些用药品结束患者生命的事情,在国内本身医患矛盾比较严重的情况,所谓的“安乐死”更会引发舆论哗然。
除此之外,很多“安乐死”的患者,本身其实病情并非不可救药,在医学上面,很多身患重病的人,只要有足够的信心和精神支撑,那么也有太多的奇迹发生,所以没到生命最后一刻,医生都会尽力去和死神去做抗争。
另外还有比较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国内的舆论环境,还有一些传统思想,比如说“人死如灯灭”,在这个世界上,生命是最值得珍惜和重要的东西,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只要人活着,一切黑暗和困难都会过去。
所以“安乐死”这种反人类的做法,甚至彻底带给患者生命终结的手段,可以说本身就与国内的文化传统相冲突,“安乐死”看似是给患者带来了最后的安宁,可是说到底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说,是彻底终结了一个人所有的希望。
同时“安乐死”还有一个无法在国内实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每一个患者并非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他们都是有家人,有孩子,也会有兄弟姐妹,所以对于“一个人安乐死”其实是剥夺了这个人的社会关系。
一个人的死亡,可能会带来其亲人最大的痛苦,也会给他们身边最亲近的人带来一辈子的遗憾,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独立于一个群体而生活,所以这种家族感,还有这种亲缘关系,甚至是家庭当中承担的责任,扮演的角色。
这些都决定了“安乐死”在国内无法施行的,所以国内的“安乐死”一旦有人做了,那么是可以直接进入刑法的,甚至可以直接判刑,所以综合多方面的原因和因素,在海外国家颇为风靡的“安乐死”在国内可谓是水土不服。
风靡不代表正确,同样海外备受推崇也不代表适应国内
其实不只是“安乐死”,海外很多其他的风靡的事情,同样在国内也是被禁止的,每个国家,历史文化,风俗不同,所以对于同样的事情,本身的态度和角度都会有所不同,风靡或者流行,不代表适合。
而海外有些排斥的事情,在国内,也不代表决定的错误,比如说海外的很多家庭对于孩子,一般养活到18岁,还要就要独立求生,父母对于孩子不再承担抚养的责任,这个时候,即使父母对于孩子不再进行赡养,也不用负法律责任。
而在国内则明显不同,只要孩子诞生出来之后,那么就必然与孩子有着紧密地联系,一直和孩子都有着绝对的抚养责任,孩子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个责任感和双方面关系,是一辈子都不可分割的。
不管是父母中途遗弃孩子,还是孩子到了年老不赡养父母,都是会遭到道德谴责,甚至还可以诉诸法律,此外比如说海外允许的女性风俗行业合法化,在国内也是严格禁止的,毕竟这个不仅会使艾滋病和各种性病感染率急速上升。
甚至还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稳定,所以在国内女性风俗行业一直都是被重点打击的对象,对于这一个行业的从业者,都是有着严格的管制,而在海外,只要从事的女性,有健康证,都是属于可以正常营业的。
其他的比如说,亲子鉴定亦或者是我们所无法理解的一些非洲国家的“一夫多妻”,在国内也是严格禁止的,亲子鉴定现在在海外国家,还是很正常的,法律甚至明确规定,如果父母与孩子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可以不进行负责。
同样的非洲国家的“一夫多妻”也是因为女性地位太低,所以男性的权势和地位,可以让这些资源越多的男性,可以娶得更多的老婆,可是同样的国内的一些资源较少的男性,同样在婚恋当中,最后沦为了炮灰的角色。
那么同样的“安乐死”也是一样的,每个国家的文化背景不同,民间风俗文化有所差异,所以同样的一件事情,也许在不同国家,就会有着不同的规定,“安乐死”在目前国内确实不具有实施环境,同时目前也不适合进行推广。
结语:
风靡海外的安乐死,在国内之所以水土不服,最关键的原因在于,医生本身的责任是救死扶伤的,而且每个患者的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不到最后一刻,那么一切奇迹都有可能发生,而且患者本身的各种人际关系。
也决定了“安乐死”并不符合国内的国情,同样也不适合的大范围推广,“安乐死”本身说到底依旧是属于药物最终结束患者的生命,这种方式也是属于变相的残杀,而这不管是在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是无法接受的,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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